
教材教辅征订会议方案 篇3
为了规范我校教材、教辅资料管理工作,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,请各部门遵照执行:
一、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
- 教育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,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。
- 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。
- 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,确保"课前到书,人手一册"。
二、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
1. 教育处收集各年级、各学科资料样书,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。
2. 教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,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,采取何种方案征订。
3. 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,检查资料质量、数量,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,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。
4. 资料库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。
5. 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。
三、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
1. 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,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,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,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。
2. 各备课组、各年段、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、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,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;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,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,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、有序。
3. 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、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、书商"宣传费、劳务费、赞助费、咨询费"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各违规违法行为。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、参与经办、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。
四、各学科每学期、学年推荐、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(校务公开栏公示),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,通报有关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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